租赁大客车擅自从事旅客运输 交通执法部门严厉处罚
编辑:doudou 时间:2022-10-14 17:11 来源: 中国交通网 关键词:
近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五大队联合高速公路交巡警合川大队在G85两江收费站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在对一辆黄牌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使用性质为租赁,车上乘客互相不认识,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车进行详细调查。
经查,该车核载39人,实载13人,所载的11 名乘客均是由车上专职负责揽客的唐某在广安岳池的不同地点招揽乘车,此次到达重庆主城乘车费为每人40元。由于该车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车辆给予暂扣。
随后,执法人员通过对车属单位及车辆实际所有人潘某进一步调查取证,最终确认了潘某通过雇佣唐某和赵某,将挂靠在公司的客车用于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因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潘某被处罚款3万元。
交通执法在此提醒:请广大群众出行时选择正规合法的交通通行方式,同时积极举报有关违法行为,交通执法部门将对核实的举报进行奖励。举报电话:12328/12350。